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诉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9月15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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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与被上诉人严某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参与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时。本次涉诉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常规的债权主张司法程序,将对当事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原告/上诉人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严某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民事第二在线法庭案号(2026)沪0151民初7217号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主审人李某开庭类型其他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事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沪0151民初7217号,庭审排期在2026年9月15日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在线法庭开展,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借款金额细节,后续庭审将围绕双方签署的金融借款合同履约情况、权责划分等核心内容进行审理,该案件也是消费金融行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常规公示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苏娜,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包括金融业,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90人,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2号三层。股东信息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0958% 47095.7614 2025-09-22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 39.2465% 39246.4678 2025-09-22 蓝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6578% 13657.7708 2025-09-22
点评分析
本次河北幸福消费金融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消费金融机构常规的债权追偿司法动作。通过司法途径明确借贷双方权责,既有助于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也能助力其规范后续贷后管理流程,是消费金融行业合规开展资产保全的常见实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异常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