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互联网记录者(微信监测号)· 2026-09-10

“往鲜花饼里吐痰”反转了:造谣的人,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发布者杜某,男,30岁。警方查明,杜某确实和这家企业有过交集——2014年,他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了26天。十一年前实习26天。
证据边界限定:已获取来源正文;来源陈述不等于本站独立核实。

来源正文(原始抓取)

约 1296 字

截图上写着:“我们被学校派去云南某公司做鲜花饼,一天12个小时50块钱,我们都往鲜花饼里吐口痰。”

配文里还带了一句评论——“善待员工的重要性”。

短短几行字,信息量很足:实习、低薪、食品安全、员工报复。每一个点都踩在公众情绪最敏感的位置上。

消息很快传遍了全网。网友猜测,截图指向的是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嘉华是云南鲜花饼的头部品牌,门店遍布全省,这件事如果坐实,对一个地方特色产业的打击可想而知。

9月9日当天,嘉华食品就回应了:信息不属实,公司已经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排查,并报警。

但舆论已经跑起来了。有媒体用惊悚化的标题转载,评论区里有人开始说“以后再也不吃鲜花饼了”。

一天之后,反转来了9月10日,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的内容很直接:信息是编造的。

发布者杜某,男,30岁。

警方查明,杜某确实和这家企业有过交集——2014年,他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了 26天。

十一年前实习26天。然后他编了一条“我们都往鲜花饼里吐口痰”的信息,发到了网上。

警方认定,杜某的行为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一条并不高明的谣言,为什么能跑这么快?回头看这件事,谣言本身其实很粗糙。

第一,时间对不上。杜某说的是“被学校派去做鲜花饼”,听起来像是近期发生的事。但他实习的时间是2014年,距今已经十一年。

第二,细节经不起推敲。“一天12小时50块钱”这个说法,如果放在十一年前的实习生语境里,也需要核实。但传播的时候,没有人去核实时间,没有人去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第三,情绪先于事实。截图的杀伤力不在于它有多真实,而在于它精准踩中了几个公众最容易被点燃的点:食品安全、劳动者权益、大企业欺压实习生。情绪一旦被点燃,事实就退到了后面。

有评论文章指出,少数媒体以惊悚化、倾向性标题大肆刊载炒作,迅速放大公众焦虑,质疑地方特色产业。

造谣的成本,不止是拘留杜某被行政拘留了。但这件事的代价,远不止他一个人承担。

对嘉华来说,谣言传播的那两天,品牌声誉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冲击。有律师分析,从民事层面看,编造者以及明知不实仍持续转发、放大舆情的主体,构成商誉侵权,企业可以起诉要求删帖、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主张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损失。

换句话说,拘留只是行政处罚的第一步。如果企业提起民事诉讼,杜某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云南鲜花饼这个产业来说,一条谣言让“鲜花饼”和“吐痰”在搜索框里绑在了一起。品牌可以发声明、可以报警、可以等警方通报来澄清,但“澄清”永远跑不过“谣言”最初的传播速度。

一个值得记住的细节警方通报里有一句话,杜某编造谣言的动机是“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

他不是因为跟这家企业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是因为实习期间真的受了什么委屈。他就是想发一条能火的内容,想让更多人看到自己。

流量到手了,拘留也到手了。

警方在通报末尾的提示写得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

这句话每年都要说很多遍,因为每年都有人觉得,自己只是发了一条“小消息”,不会有什么后果。

信息原始发布出处互联网记录者(微信监测号) · 原始报道
前往原始来源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