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中国经济日报·腾讯网· 2026-10-09

个人贷款不再只看“日息万五”,综合成本统一披露,签约前要看什么?

中国经济日报报道个人贷款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要求按内部收益率法把各项息费逐项折算成年化后合并计算总成本,不得以日利率月费率替代;线上签约单独弹窗强制阅读不少于10秒并提供标准化表格示例;贷款交由平台展示但责任仍由放款机构承担,平台与机构合作安排不能成为推诿理由;存量业务鼓励主动参照出具明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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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柴人的素财库

个人贷款广告中提到的日息万分之五不再成为完整的成本披露,行业的新规规定按照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来统一计算,并且要求在至少 10 秒内对借款人进行阅读时间的设定,那么最终借款人要多支付多少钱、该看哪些收费项目呢?

日利率万分之五、“月费率0.6%起”等,这些数字经常在个人贷款的广告中出现,表面上看是金额不大,但是实际的还款时就会发现利息之外还有担保费、服务费和分期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费用会出现在宣传页面、合同条款以及不同的操作环节中,使消费者无法预估到自己申请贷款时要支付的数额。

近日,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会同各相关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和小额贷款业协会等),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个人贷款息费披露开始有了统一的操作标准。

日息万分之五只是一小数,当它转换为年化水平的时候,实际的负担可能会比消费者所感觉到的大得多。再加上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的征收,“低价”在宣传中和最后的还款金额之间容易出现差异。

自律规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利率幻觉”。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在对个人贷款的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进行表述的时候,应该把借款人承担的各项息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按照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成年化水平,然后合并计算出总的融资成本,并且不能使用“日利率”、“月费率”等形式来替代完整的披露。

该规则并不是单独出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起发布了关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规定,监管的要求已经确定,行业协会要将这些原则转化为可以执行的标准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自律规范起的作用就是弥补了实际操作层面的细则,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不同的机构之间提供一个比较统一的披露方式。

变化还包含着责任的分配问题。以往在助贷合作中,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以及引流工作,而实际的放款机构是审批或者发放贷款的工作承担者,息费是如何收取、出现问题应该归责于谁,在消费者当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

从平台上申请贷款的时候,借款人有时候连实际的放款机构是哪家都不知道,也无法辨别出综合成本是由哪些项目组成的。依照最新的行业标准,虽然贷款业务被交给了互联网平台来展示,但是责任依然要由放款机构来承担。

王蓬博把这种关系叫做“由谁来主导,由谁来负责,由谁来经办,由谁来担责”。平台和机构之间合作安排不能成为解释费用、处理争议时互相推诿的理由。线上签约环节也有具体要求。

贷款机构必须单独弹出一个综合融资成本的窗口,强制阅读时间不少于 10 秒,同时规范还提供了各个业务场景下标准化表格示例。统一模板减少了机构自己设计、选择性展示的空间,使借款人在签约之前更容易看到总成本、收费项目和责任主体。

透明披露不是指贷款一定更便宜,它主要解决的是消费者是否能理解并进行比较。过去有的产品宣传数字低,但是实际的成本却被分摊到了各种收费项目之中。

未来的借款人可以根据统一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对不同的产品进行横向比较。透明化的表面增加了机构的披露责任,但是也能够起到保护合规经营者的功效,减小了依靠模糊收费来吸引客户的余地。

自律规范自颁布实施之日起开始实行。施行之后开展的个人贷款业务应当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已经存在并仍在存续的业务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规定,但是也鼓励贷款方主动参照新规范来为存量客户出具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服务。

规则写入文件仅仅是开始,只有真正去执行才能看出成效来。弹窗不可以是形式, 10 秒阅读不能成为匆匆一击,综合融资成本要贯穿于宣传、申请、审批以及签约和还款各个环节之中。

以后看个人贷款广告的时候,不能只注意“日息多少”,还要找到完整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全部收费项目和实际放款机构。“借钱能不能借得明白”,就是关于这些细节能否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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