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集资追缴资产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通过股权拍卖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变现。需要厘清的是,互联网助贷对外放款绝大多数为金融机构的资金,而非投资人资金,即便在立案后仍可能继续运营以维持现金流,其对应的资产价值需独立评估,不宜与涉案资产混同。
证据边界限定:仅采用来源摘要,尚未核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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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权拍卖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变现。需要厘清的是,互联网助贷对外放款绝大多数为金融机构的资金,而非投资人资金,即便在立案后仍可能继续运营以维持现金流,其对应的资产价值需独立评估,不宜与涉案资产混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