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警惕非法互联网贷款陷阱 守护金融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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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非法互联网借贷陷阱,理性审慎办理借贷业务,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互联网贷款为群众带来融资便利,但行业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前置收费等乱象时有发生,部分消费者因此陷入多头负债、财产受损的困境。监管部门梳理出三类高发的网贷套路,提醒公众提高辨别能力。
第一种是低息引流、拆分收费的非法放贷陷阱。不法分子打出“日息低至万分之几”“零利息”“低月供”等宣传话术吸引用户,刻意隐瞒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保险费等各类附加费用,通过拆分收费项目掩盖真实融资成本,让实际综合年化成本远超合理区间。部分机构还存在“砍头息”违规行为,放款前预先扣除保证金、手续费,却依旧按照全额本金计算利息。更有平台未经消费者同意捆绑各类收费项目,使借款人背负高额隐性成本,甚至被迫以贷养贷,陷入债务恶性循环。
第二种是虚假渠道、前置收费的贷款诈骗。一些无资质机构、山寨贷款App,通过陌生短信链接、私人微信中介,以“无抵押、免查征信、秒批大额额度”作为噱头招揽客户。随后以账户冻结、验资、流水包装、征信修复、代办服务费等借口,要求用户提前转账缴费,并谎称放款后会返还费用。一旦消费者完成转账,对方便直接失联,造成资金损失。部分中介还诱导用户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交易,利用账户转移非法资金,消费者不仅面临财产损失,还会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出现账户被冻结的风险。
第三种是诱导过度借贷、资金违规挪用的风险。部分短视频、电商平台大肆推广借贷产品,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办理分期、多头借贷。频繁借贷会直接影响个人房贷、车贷等信贷业务的审批结果。还有个别广告引导借款人,将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证券、理财等领域。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金融机构一旦查实该类行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全部欠款,并收取违约金。
针对以上风险,北京金融监管局给出多方面消费提示。
首先,务必选择正规办理渠道。办理贷款应当通过持牌金融机构申请,不要点击陌生短信、微信群、短视频推送的不明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仿冒贷款软件,拒绝通过私人社交账号的非法中介代办信贷业务。
其次,要看清真实的综合融资成本,坚决拒绝放款前的各类前置收费。凡是放款之前要求缴纳保证金、服务费、解冻费的,基本都是诈骗。办理贷款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利息、各类费用、还款规则,分清名义利率和实际综合融资成本。
再次,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做到量入为出。结合自身收入水平规划借贷,不盲目超前消费,避免多头借贷。同时严格遵守贷款资金用途规定,不把消费贷、经营贷挪作购房、炒股、理财等违规用途,防止触发合同违约。
最后,要妥善留存全部借贷凭证。如果遭遇高息收费、捆绑搭售、贷款诈骗,保存好借款合同、费用明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宣传截图等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不要轻信所谓“代理维权、全额退息”的宣传,避免遭受二次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