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不法中介机构假借“律师事务所”等名义布设债务协商陷阱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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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假借“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等名义,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大量推介“债务协商”“债务优化”“债务减免”等服务,诱导金融消费者付费委托其处置债务。上述行为涉嫌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不仅造成金融消费者财产受损、征信恶化,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部署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债务协商陷阱的主要特征
(一)伪装专业身份,骗取消费者信任。不法中介机构利用金融消费者对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信任,以“正规律师事务所”“法务咨询公司”为外壳,通过企业微信认证、开发专属App等方式,包装出法务人员、债务规划师等“专业人士”形象,并对外提供标准化的债务评估表、伪造“协商成功案例”,营造其具备专业债务调解能力的假象,骗取金融消费者信任,进而诱导其付费委托。实际上,所谓“律师事务所”多由信息公司、咨询公司实际运作,相关人员往往并非执业律师,也不具备代理权限。
(二)以“不成功不收费”等话术精准引流,围猎负债人群。不法中介机构在短视频、社交、电商、搜索等各类平台大量投放广告,发布“债务协商”“全额减免”“征信修复”“停息挂账”等信息,以“专业团队”“内部渠道”以及“不成功不收费”等话术吸引金融消费者,并通过抓取搜索和留言用户的手机号码,或以“0元获取解决方案”为诱饵,非法收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一旦金融消费者留下联系方式,其销售人员便迅速跟进促成转化,形成“引流—转化—收割”的完整链条。金融消费者因此面临个人信息泄露、被非法利用等风险。
(三)教唆伪造材料、诱导主动逾期,制造违约事实。不法中介机构在收取服务费后,往往教唆金融消费者伪造重病、失业、残疾、贫困等虚假证明材料,并要求其停止正常还款,谎称只有“全面逾期”,金融机构才会认可其“困难处境”、同意推进债务协商,否则即视为“主动放弃服务”,拒绝退费。金融消费者一旦主动逾期,不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息、违约金,个人征信也会受损,还将面临逾期催收;参与伪造证明材料、进行不实陈述的,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谓“债务优化”非但未能减轻债务,反而进一步加重了金融消费者的债务负担。
(四)冒用消费者身份恶意投诉,无实质协商成果。不法中介机构通常要求金融消费者更改在金融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设置呼叫转接、提供验证码,或将电话卡交由其使用,由业务人员冒用负债人身份向金融机构拨打电话、套用标准化“诉苦”话术,并设局捏造金融机构、催收机构违规操作的假象,以金融消费者的名义短期内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投诉热线反复恶意投诉施压。整套流程充斥虚假服务,无法与金融机构达成有效的书面协商协议,也无法实现其承诺的停催、免息、分期等效果。
(五)收取高额费用,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此类服务收费没有统一标准,通常按债务规模定价、多期收取,金额自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不法中介机构往往设置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约定服务费按减免金额比例提取,要求金融消费者不得与金融机构自行和解,否则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并将服务失败归咎于金融消费者自身原因,拒绝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金融消费者想要追回款项往往需要付出更大代价,收取服务费本质上是对负债人的“二次收割”。金融消费者提出解约或拒绝支付费用时,不法中介机构还常以起诉、影响征信、牵连家人等理由进行威胁恐吓。
二、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
(一)理性借贷,切勿幻想逃废债务。借贷形成的还款义务受法律保护,勿幻想通过所谓“中介服务”逃废债务。金融消费者应当树立理性借贷的观念,办理信贷业务前充分了解贷款年化利率、还款安排、逾期后果等关键信息,审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从源头防范债务风险。出现还款压力时,切忌病急乱投医,不要听信第三方机构“免除债务”的承诺。
(二)债务纾困应通过正规渠道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金融消费者如遇还款困难,可直接联系金融机构官方客服协商解决,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可行的还款方案。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或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切勿轻信第三方“代理”服务。
(三)高度警惕“债务协商”付费陷阱,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凡是以“债务协商”“咨询服务”名义收取服务费的行为,务必高度戒备,不要轻易转账缴费,避免财产损失。同时,应妥善保护自身的借款信息、身份信息、通讯权限等敏感个人信息,不设置电话转接、不提供验证码、不出借个人电话卡、不出具空白授权委托书,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或用于违法活动。如已遭遇此类骗局,请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材料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四)不轻信不实传言,切勿主动制造逾期。要警惕网络流传的“逾期后才能协商”“逾期后不上征信”“债务可以清零”“4折解债”“全民清债”等不实传言,特别要防范不法分子谎称“监管部门出台新政策”,错误引用乃至有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门政策规定。不要听信中介说辞而主动停止还款,不要人为扩大自身债务与信用风险。一旦逾期,将产生罚息、违约金等成本,并可能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长期影响金融消费者后续获得金融服务。
(五)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发现不法中介机构通过短视频、直播、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债务优化”“征信修复”“全额减免”等虚假宣传,或诱导金融消费者参与伪造材料、恶意投诉等活动,可向网站平台投诉或向金融管理、网信部门举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