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金智咨询(微信监测号)· 2026-09-20

一笔14年前的贷款,今天还能追到终身禁业?银行信贷旧账正在被重新翻查

金智咨询文章:2026年多地监管处罚中仍有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若干年乃至终身禁业的案例,银行信贷旧账倒查不因贷款核销、人员离职而终止。文章提示农商行重点排查历史大额不良、核销贷款、借新还旧、关联交易与曾被检查指出问题五类贷款,并建立尽职免责与失职追责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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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14年前的贷款,今天还能追到终身禁业?农商行这类旧账,正在被重新翻出来贷款已经核销,客户早就失联,原来的客户经理甚至已经离开银行。

这样的业务,很多基层银行可能已经很少再提起。但如果当年的贷款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事情可能远没有结束。

2026年,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信息中,依然能够看到对银行业从业人员采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若干年,甚至终身禁业的案例。

例如,2026年初,监管部门公布的一起案件中,相关人员因贷中管理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另有银行相关责任人员因违规办理授信业务,被采取终身禁业措施。

这意味着一个越来越值得基层银行重视的问题:一笔贷款真正“结束”的时间,到底是哪一天?是贷款结清?

是资产核销?是客户经理离职?还是银行把档案封存?从监管实践看,至少不能简单理解成“贷款没了,责任就没了”。

尤其对于存在虚假资料、违规授信、利益输送、严重失职等问题的业务,时间过去,并不当然意味着相关责任就自动消失。

于是,很多农商行现在真正需要警惕的,不只是“不良贷款”。而是:今天放出去的一笔贷款,会不会变成几年以后重新打开的一本责任账。

一、最让基层客户经理后背发凉的,不是“不良”,而是“多年以后还有人查”

假设有这么一家县域企业。2012年,企业老板来到当地银行申请1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材料看起来并不差:

营业执照有。财务资料有。购销合同有。增值税发票也有。企业还提供了一批交易凭证。如果只看档案,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异常。

但进一步核验后,问题开始出现:企业实际掌握的发票金额明显不足;部分发票只是复印件;经营规模与申请贷款金额并不匹配;

银行看到的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能力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另一笔1500万元贷款,也存在类似问题。

企业实际经营基础并没有材料中看起来那么扎实,却通过租赁经营场所、借用设备等方式,让现场看起来“像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

最终,两笔贷款合计 2700万元。后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贷款形成不良。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很多人可能会认为:

又是一笔历史不良。但真正让人警醒的是——多年以后,监管重新追查当年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依然可能面临从业处罚。

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监管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警告、罚款以及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措施。

所以,真正需要改变的一个认知是:不良贷款可以进入历史,但严重违规行为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就自动变成“没发生过”。

二、为什么一笔贷款,能让银行十几年后还要重新查?

因为监管真正追的,从来不只是“这笔钱最后有没有收回来”。而是:当初为什么会把这笔钱放出去?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假设一家企业最终形成1000万元不良。如果当初:企业真实经营;客户资料真实;客户经理进行了实地调查;

资金用途真实;审查审批符合制度;贷后管理持续进行;风险出现后及时采取措施;

那么,即使后来因为行业下行、市场变化导致企业经营失败,也不能简单把经营风险等同于违规责任。

但如果当初就存在:明知资料存在问题仍然放款;没有真正调查企业经营;关键原件没有核验;贷款用途明显异常却没有处理;

为完成任务帮助客户包装;收受利益后推动授信;明知企业已经出现重大风险仍然违规续贷;性质就完全不同。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越来越不能把:“贷款出现不良”和“信贷人员存在违规”简单画等号。真正要查的是:这笔风险,到底是市场造成的,还是人为把风险放进银行的?

三、很多不良贷款,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客户骗得太高明”

而是银行自己把第一道门打开了。这是农商行特别值得反思的一点。现实中的很多骗贷,并没有电影里那么复杂。

有时候甚至非常简单。比如:一家企业申请1000万元贷款。客户经理到现场一看:有厂房。有设备。有库存。

老板也在。材料也齐。看上去似乎没有问题。但如果再往下问几个问题,可能马上出现漏洞:厂房是自己的还是租的?

设备是谁的?库存有没有真实采购记录?这些货卖给谁?主要客户是谁?银行流水能不能对应?企业每个月到底产生多少现金流?

除了本行贷款,在其他银行还有多少债务?很多风险,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模型才能发现。真正难的是:客户经理愿不愿意多走一步。

四、最危险的四个字:材料齐全

银行信贷工作中有一个非常容易出现的错觉:资料越厚,贷款越安全。其实恰恰相反。真正重要的不是资料多,而是资料之间能不能互相证明。

例如:企业说一年销售5000万元。那么:银行流水有没有对应规模?税票有没有对应规模?采购金额是否匹配?

库存是否匹配?物流量是否匹配?员工人数是否匹配?用电量是否匹配?应收账款是否匹配?

如果这些数据互相之间完全对不上,即使档案里有几十份材料,也不能证明企业真的有5000万元销售能力。

所以,现在的贷前调查越来越需要从:“看材料”转向:“验证事实”。这也是“三查”真正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

五、农商行还有一个现实压力:越是缺业务,越容易把风险往后推

这一点不能回避。当前银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

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净息差承压,优质客户竞争加剧,中小银行的客户获取和资产投放压力都在增加。

与此同时,监管对小微、涉农、普惠领域的支持要求并没有降低。对于农商行来说,就形成了一种非常现实的矛盾:

既要扩大信贷投放,又要保证资产质量;既要支持实体经济,又不能靠降低标准完成规模。

压力最终很容易传导到基层。月底差5000万元。季度末差1亿元。普惠贷款还差几十户。涉农贷款指标还没完成。

于是,基层最容易出现一种思维:“这笔客户虽然一般,但应该还能做。”“先把贷款做出来,后面再盯。”

“以前也这么做,应该不会出大问题。”真正麻烦的,往往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因为风险不会在当天爆发。

它可能两年以后出现。五年以后出现。甚至十几年以后,重新出现在监管检查材料里。

六、农商行最该警惕的,不是客户“关系深”,而是关系替代了调查

县域银行有一个天然优势:熟悉当地。但熟悉当地,也容易形成另一个问题:关系型授信。客户是当地老板。

和支行长认识。和当地政府关系不错。是老客户。甚至是员工亲戚。于是很多原本应该问的问题,慢慢不问了。

“这个老板大家都认识。”“企业做了很多年。”“以前贷款也还得挺好。”“这次应该没什么问题。”但银行的授信决策不能靠“应该”。

尤其是大额贷款。越是熟悉的人,越需要把制度动作做完整。因为真正的风险往往不是陌生客户带来的。而是:

熟悉以后,警惕性下降了。

七、2026年,农商行应该重新检查这几类历史贷款

如果一家银行现在要做历史信贷风险排查,不建议把所有历史贷款全部重新翻一遍。那样既耗费大量人力,也容易让基层陷入形式主义。

更有效的方法,是先把高风险业务筛出来。第一类:历史大额不良尤其是:金额大、形成时间早、责任人员已经变动的贷款。

这类业务要重点检查当年的贷前调查和审批材料。第二类:核销贷款核销解决的是资产处置问题。但不能简单理解为:

核销=责任结束。应该同步看:当初为什么形成不良?贷款调查是否充分?有没有明显违规?责任认定有没有完成?

第三类:借新还旧、续贷频繁的客户特别是:一家企业长期依靠不断续贷维持表面正常。

如果每次到期都需要重新包装,风险可能已经不是“暂时周转困难”,而是商业模式本身出现问题。

第四类:关联交易明显的贷款包括:关联企业互相担保;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公司;资金在多个关联账户之间循环;

贷款发放后快速流向关联方。这类业务尤其需要做穿透核查。第五类:曾经被监管检查、内部检查指出问题的贷款

这类业务不能简单“整改完就结束”。应该继续关注:问题到底改没改?责任到底认没认?同类问题有没有继续发生?

否则很容易出现:检查发现一次,整改一次,过几年换个客户继续发生。

八、真正有效的信贷管理,不是“出了问题就追责”

这一点尤其值得强调。如果一家银行只告诉客户经理:“贷款出了不良,你要负责。”最后很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一种是:客户经理越来越不敢做业务。另一种是:客户经理为了完成任务,把问题隐藏起来。这两种情况都不是银行真正需要的。

监管近年持续强调尽职免责与失职追责。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并要求建立相应的调查、评议、责任认定和申诉机制。

所以,银行内部真正应该建立的是三条线:第一条:尽职免责该调查的调查了。该核验的核验了。该走的流程走了。

该做的贷后做了。即使最终因为市场原因形成不良,也应该按照制度判断是否属于尽职免责。第二条:一般瑕疵

有流程问题,但与最终风险没有直接关系。应该区分责任程度,而不是简单“一票否决”。第三条:严重违规

如果存在:造假、隐瞒、利益输送、明知风险仍违规放贷、帮助客户包装、故意规避制度等行为,就必须追责。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敢做业务的人没有后顾之忧,让违规的人也没有侥幸空间。

九、农商行真正需要建立的,是一套“十年以后还能说清楚”的信贷档案

这一点可能比单纯追责更重要。假设十年以后,监管重新调阅一笔贷款。银行至少应该能够回答:

客户是谁?为什么给他贷款?当时经营情况怎么样?谁做的调查?谁看过原件?谁去过现场?谁审批的?资金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出现风险?谁发现的?谁处置的?为什么最终形成不良?相关人员是否尽职?如果存在问题,责任认定结果是什么?

如果十年以后,这些问题还能清清楚楚回答出来。说明银行的信贷管理是有闭环的。反过来,如果只剩下一句话:

“当时已经换了好几任领导,具体情况不清楚。”那就很被动了。

十、所以,今天的客户经理真正应该留下的,不只是“业绩”

银行从业人员经常关注:今年做了多少贷款。完成了多少任务。新增多少客户。拿了多少绩效。这些当然重要。

但对于信贷人员来说,还有一样东西不能忽略:自己的职业信用。因为一笔贷款的生命周期可能只有三年、五年。

但一项严重违规行为留下的影响,可能远远超过贷款本身的生命周期。

2026年公开监管处罚信息中,已经可以看到不同程度的银行业从业禁入案例:有 10年、8年、5年,也有终身禁业。

所以,“终身追责”真正应该带来的,不是基层员工人人自危。而是让银行重新想清楚一件事:什么风险应该由市场承担?

什么责任应该由银行承担?什么责任应该由具体人员承担?什么情况下应该免责?什么情况下必须追责?把这些边界真正划清楚,比简单喊一句“严肃追责”更重要。

结语:贷款会到期,责任未必跟着到期一笔贷款从放款到结清,也许只需要几年。但如果当初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时间并不一定能够让问题自动消失。

这也是近年来银行监管处罚中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现象:追责正在从“机构罚款”进一步落到具体责任人员。

客户经理、支行负责人、风险管理人员,甚至更基层的业务人员,都可能因为具体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公开监管案例中,已经出现基层业务人员被采取终身禁业措施的情况。

对农商行来说,真正应该改变的,不是简单地把“追责”两个字挂在墙上。而是把每一笔贷款都做成一笔:今天讲得清、明天查得清、几年以后回头看也说得清的业务。

该放的贷款敢放。该管的风险管住。该免责的员工得到保护。该追责的行为绝不放过。这才是信贷管理真正成熟的标志。

💬 你所在的银行,历史不良贷款是怎么处理责任认定的?

是:“出了不良就追责”,还是已经建立了比较明确的:“尽职免责 + 失职追责 + 责任认定”机制?

如果你是支行长、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或者信贷管理人员,也可以在评论区聊聊:你认为一笔贷款最容易在哪个环节留下“多年以后会被追问”的隐患?

把今天的业务做规范,也是在给几年以后的自己留一份经得起检查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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